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21)313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创新领军人才推荐3名、高层次拔尖人才推荐7名、青年优秀人才推荐12名。
二、遴选要求
本批遴选面向我司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注重品德、业绩、能力、贡献等综合要素,突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注重人选发展潜力。
重点面向国家、省一流学科人选;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重点支持服务数字经济、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产业链提升工程等人选;要支持高水平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推荐人选要有一定数量的思政教师。
校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遴选条件
(一)创新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立德树人,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领导 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2.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 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和发展前景,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 和较大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 持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高层次拔尖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较高学术造诣,研究方向瞄 准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具有成长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 力。
3.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研究, 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取得较大影响的创新性标志性成果。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 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青年优秀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 有望成长为所在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在 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4.能够潜心教学及研究工作,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 持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或2)和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近5年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等)。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字(附件3)。
(二)学院审查。公司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书和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无误的由审核人在申报书和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确认并盖学院公章。公司党组织还需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出具书面意见(附件4)。同一人才类型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须进行排序。
(三)学校推荐。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查、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其他说明
请相关学院在12月16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有关材料的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rscjsgz@wzu.edu.cn(注明“学院+申请人才类别”);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含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个人承诺书、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5或6)送至人事处南校区行政楼705B。
联系人:赵屹然(86591972、656655)、张鲜艳(86598072)
附件:1.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2.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书(人文社科文化艺术)
3.个人承诺书
4.学院推荐意见
5.汇总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6.汇总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
人 事 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