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鉴于当前我市苍南县出现两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情况,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及时精准摸排涉及苍南等地重点人员情况,高效准确报送排查数据信息,教育引导师生应主动如实申报行程,常态化开展行程卡排查。对2月22日起有苍南县灵溪镇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对2月22日起有苍南县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二、加强校园门岗管控。继续按照各校区只设一个出入口的要求,加强门岗管控,强化区域网格化管理,把牢入校关,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举措,强化“温州防疫码”核查和佩戴口罩的要求。(责任单位:保卫处)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对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强化卫生管理,增加消杀频次,落实“限流、错峰、戴口罩”等措施。(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四、加强扩面核酸检测。扩大疫情预警监测覆盖面,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加大对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安排,确保“早预警、早发现”。(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各部门)
五、加强会议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和人数。必须通过线下举办的须报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党校办,各学院、各部门)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安排明查暗访、增加检查频次、监督关键事项等,确保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数据排摸精准高效,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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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