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我司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接受单位与导师
接收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团队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三、资助标准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经费由学校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列支。
四、申报流程
2022年“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selfservice/index)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线上确认。
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附件1)。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5月25日(周三)之前完成,后由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申报教师完成填报后,导出申报表,由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含师德师风),并由经理、书记签字盖章。
同时对已申请过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2022/2023学年进修培训计划人员应优先考虑,未申请进修计划人员申报此项目,须同时提交进修申请表(附件2)与汇总表(附件3)。
五、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4,具体以最终考核表为准),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选派人员要严格按照接收单位防疫规定接受相关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合理安排访学访工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增强事业发展潜力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国内访学访工”项目是我司拓展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继续给予重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确保派出人员能全身心投入访问研修活动。
(二)做好遴选推荐。各学院要结合团队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有计划、按条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86591585/671219。
附件:1.申报人员操作手册
2.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3.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2022/2023学年进修申请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
人 事 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