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和《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7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统一领导,自主实施。聘期考核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组织实施。
2.分级实施,分类考核。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级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综合评价,突出绩效。聘期考核是聘期工作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同时要注重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体现。
4.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正。
二、考核对象
2018年7月—2019年6月起受聘在学校相应岗位,至2022年6月仍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具体考核对象以发放到各部门、各学院的名单为准)
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按省里统一安排进行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聘期考核内容依据2018年的岗位职责要求来执行,综合考虑科研、教学、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绩效等情况,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一)聘期考核合格的确定
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工作任务约定。
(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确定
一般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聘期内因违反政治纪律、或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或违反财经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
2.未履行聘期主要岗位职责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4.聘期内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的。
5.聘期内1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或2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6.聘期内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1年内(以年度计)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的。
7.其他经部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四、考核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全面负责聘期考核的领导工作,成立岗位聘任工作投诉申诉委员会接受全校教职工的全程监督。
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聘期考核工作。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核方案,经教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职工聘期考核表》。
3.考核意见。各单位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并公示。
4.确定结果。考核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5.发文公布。经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25日前,各单位制定考核方案,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2022年6月28日前,组织被考核人员自评,各单位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公示。
3.2022年6月30日前,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相关人员的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报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
六、其他
1.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2.聘期考核工作按岗位聘任责任部门分类别管理,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考核,实验技术人员由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考核,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
3.《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职工聘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部门(学院)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请于2022年7月1日前交人事处人力资源科705A方骊老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rlzyk@wzu.edu.cn。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人事处
杜老师,86598070/778070;兰老师,86599683/719683;方老师,86598170/778170
2.纪委监察室
严老师,86598028/778028
附件:1.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职工聘期考核表
2.部门(学院)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人事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