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员工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及《关于做好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及格的员工,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二次答辩”。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2023届所有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员工均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三、通过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强化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要求员工和指导教师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材料提交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四、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学校学评教系统。
五、继续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工作。各相关学院依据《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申请要求和质量规范,制定(修订)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实施细则,具体通知要求见附件2。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