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州市发改委《关于推荐报送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项目招引和重大产业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函》,我司可推荐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项目招引和重大产业建设先进个人1人。根据要求,现将我司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2022年以来,在扎实推进市重大项目、省“4+1”重大项目、省市县长工程项目、省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招引、重大产业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大通道建设)、专项债储备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2022年度重大项目招引和重大产业建设先进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较大影响力;
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三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三年内发生重大失职、失误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三、学校推荐遴选程序
各单位推荐——集团联评——校荣誉评选推荐小组审定——公示。
四、材料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3月9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先进个人推荐表》交至发规处(行政楼1017),发规处邮箱:fgc@wzu.edu.cn 。
联系人:张老师15263029902 771510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报送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项目招引和重大产业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函》
附件3.《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项目招引和重大产业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发规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