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特色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材,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重点 1.立项范围:申报教材必须是我司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分为系列教材和一般教材两个类别立项。系列教材指的是基于员工专业能力或者通识能力培养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教材开发理念与模式相同或者相近的3-6本教材组成的整体,也包括其中单本教材已经立项或者出版,仍可与后续所规划教材组成系列教材申报。 2.立项重点 重点教材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力图反映我司人才培养的特色与实效,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立项重点在于: (1)适应卓越人才培养的专业及公共课教材; (2)具有区域特色、跨学科或学科前沿的通识教育课程教材;体现地方元素和特色的教材; (3)创业创新类、实践实验类、适应员工发展为本的研讨类、导学类、探究性学习配套教材; (4)体现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 (5)反映本科公司产品改革成果的教材,与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等“质量工程”项目配套教材; 3.理论教材比较成熟的课程,应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和21世纪教材,学校对这类教材不予以立项; 二、立项条件 1.新编教材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2.修订教材: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3.立项教材建设应组建教材编写团队,编写队伍至少2人以上(含2人),鼓励外校教师参与教材编写;主编应是我司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原则上应承担过使用教材课程的教学的教师。 4.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三、建设期限和出版要求 1.凡学校立项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2.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一般要求承诺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四年内不得申报教材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3.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中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建议出版社名单(见附件1)。结题原则上以此为准。 4.本次立项项目,最终出版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1.一般教材 申报人如实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2),附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一份),并要求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一份)。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2.系列教材 系列教材申报负责人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同时提供单本教材《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附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一份),并要求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一份)。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3.学院组织专家针对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学院审核论证后,连同学院评审论证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评审过程性材料以及立项材料进行评估,结果并报校教学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5.每部教材立项,学校将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分两期拨发)。 6.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材立项申请表》、《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并与“学院评审论证材料”,一同报教务处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39021379@qq.com,联系人:陈永选,电话8089。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根据新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有重点、分层次的编写系列教材。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2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