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产品改革、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模式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题 本年度教改项目申报立项主题为:以员工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以员工发展为本就是通过实施研究性教学、探究性学习、问题化学习,鼓励教师去探索研讨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和参与式教学等,在教学过程中加大信息量和有效性,注重员工获取知识的过程,注重培养员工的学习方法、学习技能,注重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与能力,让员工的潜能得到最大发挥。 本年度教改项目以一般教改和系列教改为抓手,大力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大力促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大力促进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突出课堂教学的开放性、有效性,注重教改项目的实效性与示范性,重点凸显教学效果和员工满意度。 本次教改立项重点为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将以示范课作为结题的重要指标之一,凡是立项者需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开出与教学改革思路一致的全校性或者全院性示范课。学校将集中对教改所涉及课程进行评审和遴选,作为相关教改课题结题及本年度优质课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3月22日前,启动一般教改和系列教改的申报工作; (2)2012年4月20日前,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 (3)2012年5月1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遴选与评审; (4)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评审,发文公布。 三、具体改革内容 (一)一般教改项目 1、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般教改主要面向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设计要“以员工发展为本”,以课堂教学为平台,突出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突出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突出课堂教学的开放性、实效性,重点凸显教学效果和员工满意度。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各类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或严重违反相关教改规定者不得申报。其他具体要求参看《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申报及立项 (1)一般教改项目由学院根据本次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主题,针对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培育自行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立足员工受益,注重项目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2)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立项。教务处根据学院近三年在研的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确定拟申报项目数,下达各学院(见附件1)。一般教改由学院组织评审推荐,报学校审核后备案确定立项。 3、经费及管理 集团设立专项经费对于教改项目予以资助,一旦立项,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鼓励学院配套。具体的经费使用按照《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学院教学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二)系列教改项目 1、申报范围及条件 (1)系列教改项目一般为3-5个子项目组成,由3-6个人组成项目团队,根据本专业课堂教学及人才培养现状,选取课堂教学及人才培养环节中的某一具体环节,围绕“以员工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分层次分类别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 (2)系列项目的设计必须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关联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强化教学改革项目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整体支撑;必须充分体现改革的系统化、一体化思路,具体围绕人才培养中的某一点,层次分明的展开改革,整合课程和教团队源,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教改项目的集成性效应。 (3)系列教改项目侧重于人才培养环节中微观环节的改革和实践,侧重于课堂教学、课程和课程群、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改革。如项目团队可以选取一门课程分别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和评价手段、实践和实习环节、员工能力培养等方面展开改革研究,亦可选取同一种教学方法在专业核心课程群中分别实施;亦可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系统化的研究等。 (4)系列教改项目采取“1+X”的申报方式,“1”为一级项目,“X”为具体的二级子项目数。一级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负责系列教改项目的总体策划和管理、一级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一项二级子项目的负责人,二级子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所有成员都应为我司在编在岗教师。各类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或严重违反相关教改规定者不得申报。 2、申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拟申报“十二五”各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的专业,可申报一个系列教改,其他专业共申报一个系列教改。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一位教师限报一个项目。本年度其它各类专项教改项目立项另行组织。具体数量见附件1。 3、评审及管理 (1)系列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公示、主管董事长签字后发文公布。 (2)系列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及验收按照《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一级项目负责人对系列教改项目负全责,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分配资助经费、督促二级项目按照研究进度具体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在二级项目实施情况不够理想的情况下,有权申请提出更换二级项目负责人。二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总体实施规划,推进项目改革实施,用好资助经费,对一级项目负责人负责。 (3)系列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系列教改项目。教务处根据系列教改项目的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系列教改项目2-4万的资助经费。经费的使用参照《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学院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请拟申请的教师认真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学院评审排序后,连同《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于4月16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所有报送的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所有材料要求含电子版,申请书文件名请统一用“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学院名+申请人名”命名。(联系人:郭萍,行政楼403B,电话:8089,E-mail:332431815@qq.com)。 另注:凡在建或已结题的、选题及内容相似或相同教学研究项目均不得申报本次一般及系列教改项目。 五、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1.对2011年立项的项目和延缓结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2),要求项目负责人填报《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一式一份),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附相关材料),学院汇总后,于4月16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郭萍,行政楼403B,电话:8089,E-mail:guoping@wzu.edu.cn) 2.所有在研项目如有项目成员变更并符合变更原则的需填写《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经教务处审批后方能更改。 3.项目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除工作调动等因素外,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②原有课题组成员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新增人员原则上只能列于原课题组成员之后; ③结题承诺不可低于原承诺,但可以增加成果形式; ④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下半年统一申请),且只能延缓一次,逾期则项目终止; ⑤终止项目(主动或者被动)者,该项目撤销,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此系列的各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