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韩纪江、胡振华两位老师获得教育部社科研究2006年度一般项目立项,具体情况如下:
1、韩纪江:基于城市化进程的土地价格与征用补偿研究 (规划项目,经费4万元,06JA790084,专著)
2、胡振华: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依托和制度保障---瑞安农村合作协会个案分析(规划项目,经费3万元,06JA790085,研究报告)
2006年度一般项目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于2008年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第二次拨款待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要求和课题主持人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设计的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规定,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批准号,否则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不予通过。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06.12.13